女子穿吊帶進地鐵被拒 “誤會”本可避免
原標題:穿吊帶進地鐵被拒:有些“好心提醒”也是冒犯
有些“為你好”出于善意提醒的目的,無可厚非,但有些“為你好”則是綁架與侵犯,是搞意志脅迫。
近日,一則“女子穿吊帶進地鐵被拒”的消息,在微博上熱傳。
據(jù)報道,5月3日,網(wǎng)友嘟嘟在網(wǎng)絡中發(fā)帖稱,她穿著吊帶裙進入當?shù)氐罔F時,工作人員說衣衫不整不允許坐地鐵被攔了下來,被要求穿上外套才能進入地鐵。對此,涉事地鐵站工作人員表示,地鐵內外溫差較大,怕她感冒好心提醒。
當事人說穿吊帶裙被視作“衣衫不整”,地鐵方面回應是“好心提醒”……乍看是誤會一場,但這場在輿論場快速發(fā)酵的“誤會”本可避免。
就此事而言,無論女生被攔是因為“衣衫不整”,還是“怕(她)感冒”,都有失妥當——這可能不乏善意初衷,但很容易給人以冒犯的觀感。畢竟,不論是穿什么、如何搭配,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規(guī),都包含著女性自己對審美的判斷,及對個性的展示。
在網(wǎng)上,很多人對這事“敏感”,是因為爆料帖將穿吊帶裙跟“衣衫不整”沾上了邊。這在女性權利意識逐漸覺醒的當下,顯得有些過時了,也很容易讓人想起女德規(guī)訓。但如果拒絕當事女生進地鐵的原因不是因為這點,只是因為穿得“清涼”容易感冒,那這事也與女德綁架無關。
可即便如此,要求穿上外套才能進、“擔心感冒”等說辭,也給人以打著“為你好”的名義冒犯權利之感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女子穿吊帶進地鐵被拒”只是個例,而非地鐵方面的普遍要求。由此看,在此事中展現(xiàn)出來的,并不是個體權利與公共秩序之間的沖突,而是個人的觀念問題——有些人總是打著“為你好”名義過度干涉別人的生活方式。
在日常生活中,這類價值沖突并不少見,如此前有圖書館就規(guī)定“女生穿短于50公分短褲短裙不得進館”,廣西一高校禁止學生穿裙子上課、并稱若違反會遭記名扣分……除此之外,打著“為你好”的名義,要求女性“避免夜間獨自出門”、“穿著暴露容易招致心懷不軌者的侵害”等聲音,也不罕見。
有些“為你好”出于善意提醒的目的,無可厚非,但有些“為你好”則是綁架與侵犯,是搞意志脅迫。不管是擔心對方被色狼盯上,還是怕其感冒,都不妥。
事實上,根據(jù)現(xiàn)行的杭州地鐵乘客守則,對乘客穿著方面有如下規(guī)定:“禁止赤腳、赤膊、醉酒者、烈性傳染病患者或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者進站、乘車。”法無禁止皆可為,在相關規(guī)定中,并沒有禁止女生不可以穿吊帶進入地鐵,工作人員不讓她進,也是干預私人權利。
打著“為你好”的名義冒犯他人權益,確實沒必要。真的為別人好,那就該提醒提醒,但別越過了界。(喻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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