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酒開車心存僥幸 不幸“闖”入民警視線
時間:2019-05-16 18:24:13
來源:靜樂交警大隊
5月9日晚,靜樂交警大隊城區(qū)中隊在汾河大橋開展夜查行動時,查獲一起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案件。
當日晚23時20分許時,城區(qū)中隊民警在執(zhí)勤時,對一輛晉H牌照的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駕駛人羅某渾身酒氣,語無倫次,在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時,羅某拒不配合民警測試,隨即民警將其帶至靜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案區(qū)進行調查,對其進行了抽血化驗,經相關機構鑒定檢測,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57.3mg/100ml,羅某的行為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、《山西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第八十七條第二款相關規(guī)定,將對羅某作出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,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責任編輯:wangyaj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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