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曲交警大隊1晚2起酒駕案例曝光
為持續(xù)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,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,河曲交警大隊加大執(zhí)勤執(zhí)法力度,開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整治工作。5月1日晚上連續(xù)查獲2起酒駕違法行為。
行動中,文筆中隊民警在轄區(qū)黃河大街益民路口、唐坪路口、移民村路口設置檢查點,對過往車輛及摩托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,堅持以“零容忍”的持續(xù)高壓嚴管態(tài)勢,嚴厲打擊酒駕、醉駕、無牌無證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,讓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成為不能碰、不敢碰的高壓線。
21時20分左右,一輛車牌號為蒙K5X***的私家車向檢查點駛來,執(zhí)勤民警上前攔截示意司機停車,結果車還沒停穩(wěn),駕駛員王某便連聲抱歉地說:“不好意思,我喝酒了我喝酒了。”據(jù)駕駛員王某介紹,他中午在陪客戶吃飯時喝了幾杯酒。想著中午喝的,到了晚上應該沒事了,索性就自己駕車,不料自己駕車回家途中被查獲。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,結果顯示測試值為27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。
22時10分,一輛車牌號為蒙K26***的私家車由北向南緩緩向檢查點駛來,夜查民警上前攔車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駕駛男子臉色慌張,車內有酒氣。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,結果顯示測試值為39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。駕駛員張某表示,晚飯時就喝了一小杯白酒,以為沒事才上路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第一款,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;《山西省實施辦法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規(guī)定(違法代碼:17121),王某、張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,記12分的行政處罰。
交警提醒:車輛駕駛人也應加強自身約束,杜絕酒后駕駛,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。行車中,遇民警執(zhí)法檢查時,請務必要積極配合,切不可阻礙民警執(zhí)法,對阻礙執(zhí)行職務的,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。讓“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”成為我們廣大市民心中的共識。
責任編輯:zhangj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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