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襄交警:駕前勿貪杯 路上添“傷悲”
時間:2023-06-17 10:51:58
來源:定襄交警
輿情忻州6月17日消息 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不是一句廣告詞,而是所有駕駛員都應(yīng)牢牢記在心間的生命之言。
5月29日03時02分,定襄縣西大街路段。執(zhí)勤交警在對一輛號牌為晉H6G26*的小型轎車?yán)袡z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駕駛?cè)送跄承乱伤凭岂{。
經(jīng)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,結(jié)果為44mg/100ML,屬于飲酒駕駛。面對自己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,駕駛?cè)送跄承鹿┱J(rèn)不諱。
最終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第一款,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;《山西省實施辦法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規(guī)定(違法代碼:17121),以上一人被處以罰款1000元,記12分,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。
定襄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,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,開車勿貪杯,勿心存僥幸,自覺抵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,遵法守規(guī),只有滴酒不沾,才能平安出行!
原標(biāo)題:定襄:生命無價、酒后禁駕
責(zé)任編輯:楊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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